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县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政策,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障局、文山州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预通知》(〔2026〕-30)文件精神,我院将对综合诊查类等17批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执行时间: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执行
调整执行范围:本次价格调整对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整合规范综合诊查、超声、放射治疗、精神治疗、妇科、眼科、体被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甲乳及淋巴结清扫、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麻醉、血液系统、康复、物理治疗类共1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同步废止“挂号费”等2480项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我院适用于二类价,由于价格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876-7328472。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附表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xlsx
云医保〔2025〕53号附件20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