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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驶入快车道

2018-08-14 15:02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满一年。这部不仅被医药界关注,还广受公众瞩目的法律,给中医行业和中医从业者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新的气息。一年来,《中医药法》及5项配套法规在全国各地“生根发芽”,依法振兴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中医药法》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正在转化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完善法规 健全体系

  “经过多次立法协调会和论证会,《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郑爱军说,从《中医药法》颁布后,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就及时提出了修订《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建议,不到半年便正式开始实施。“这一条例是《中医药法》颁布后,全国省级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郑爱军介绍,依据《中医药法》修订的《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结合河北省中医药发展特点,在中医药管理体系、中药产业与制剂、医保政策等方面突出了扶持与规范。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有效“松绑”,允许中药制剂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县级以上政府发展中医药的责任得到了明确,强化了中医医疗机构管理。”

  自《中医药法》颁布以来,全国各级立法机关及其相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医药法》,制定、修订或修正原有的地方性法规》,以确保《中医药法》在本地顺利实施。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28个省级立法机关将中医发展条例列入当地立法计划,10个省份列入2018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中医药法》的实施,还促进了各地市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的加强。甘肃、浙江、江西等地新设立了地市级中医药管理局,宁夏、江苏、贵州、河南等地在地市级、县级卫生计生委下新设了单独的中医主管科室。多省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成立了专门的中医药监督执法科室。吉林、浙江、福建等省中医药财政投入明显增加。

  四川省把健全管理体系和机制,放在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首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从33人增加到60人,健全了内设机构。各市(州)相继成立市级中医药管理局,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均有中医药工作专职干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多年诉求变成现实

  为贯彻《中医药法》,国家层面的配套规章和标准制定工作进展迅速,中医药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中医药法》配套制度《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简化了办事程序,申请时限由原先的至少3个月缩短为一次办结。

  作为全国社会办中医试点城市,济南市于2017年12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个月后,就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中医诊所备案办事指南》。“从2017年12月1日到现在,济南市共完成中医诊所备案122家,目前都在正常服务中。”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米宽庆介绍,在备案制实施以前,济南市开办中医诊所需要经过7个环节,至少3个月的时间。“不仅如此,申请人员还需要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如今,济南市实行一站式受理方式,当天申领当天发证。“繁杂的手续变成了备案,方便具有中医资质想开办诊所的人能够快速办理。”

  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备案中医诊所3536个,与去年执行许可审批全年开办数量持平。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冲破了民间中医发展的藩篱。对此,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长李灿东体会最深。针对有技无证的中医从业者,实行无学历要求、无笔试要求的考核办法,改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考核。这打破了中医类别医师准入的制度藩篱,给很多常年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拥有一技之长的人带来更多机遇。(下转第4版)(上接第1版)

  据了解,自2017年12月20日以来,各省的《中医(专长)医师考核暂行办法》先后出台,陕西省最先组织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先行测试考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医药法5项重要配套制度及时出台,为落实中医药法提供了可具体操作的规范,中医人多年来的诉求正逐渐变为现实。

  科研和国际化获助力

  “《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给各项中医药科学研究明确了方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黄璐琦说,《中医药法》第五章系统规范了中医药科学研究方法、古籍文献研究、中医药理论研究等多个领域科学研究内容,为促进中医药科学研究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中医药法》的出台,还为中医药“走出去”给予助力。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我国政府已同40余个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地区主管机构签署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显示,目前,103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不仅如此,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陆续颁布29项、正在制定46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近日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

  “深圳市充分发挥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的地缘优势,设立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合作基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等平台,还成立了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说,深圳市把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医药的重点工作之一,让中医药“走出去”。